醫生訴公安行政不作為
案例介紹
近日,湖南某醫院醫生江鳳林起訴當地公安機關等政府機構“行政不作為”的消息,在醫藥圈里廣為傳播。
2017年4月,江鳳林醫生因無法滿足患者王某及其家屬立即住院的要求,而遭到患者家屬劉某的毆打,診室因此一片狼藉,7位已經掛號的患者也因此被迫退號,門診秩序受到嚴重干擾。當地區公安分局對其擾亂單位秩序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但未追究其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違法行為。
江醫生不服,依法申請復議。然而,公安局在重新作出的處罰決定書中,仍舊沒有對劉某的故意傷害原告身體的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反而對劉某擾亂醫療秩序的違法行為予以減輕了處罰,對其罰款從500元降至了200元。
江醫生不服,第二次向長沙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但是,長沙市政府在第二次復議結果中肯定維持了公安局岳麓分局重新作出的處罰決定書。
江醫生于是狀告岳麓分局和長沙市人民政府。
江醫生通過法律解決問題的做法,也引發了醫界的共鳴和支持,被稱作醫生的“自我維權的覺醒”。
解決醫生挨打不能靠“息事寧人”
▲ 無錫市醫學會?徐智慧
在此事件中,醫務人員被患者家屬毆打,經法醫鑒定,構成輕微傷,傷醫事實成立。
然而,此事件中沒有看到醫院的作為和態度。筆者認為,事情發生過程中醫院的處理和態度至關重要。例如,劉某出手打醫生時,保安在做什么?以至于使醫生被打成輕傷。
醫生的勇氣值得稱贊,同時感受到醫生的無助和無奈。對于這位醫生,筆者相信是一位盡心盡責的醫生,在遭遇到被毆打的情況后,沒有采取“息事寧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而是個人打官司,以這種形式來維護和捍衛醫生的基本權益。我想這是社會和醫院管理層讓其感到失望和無助的結果。
由此,創造尊重醫學,尊重醫生的良好氛圍尤為重要。醫院的流程、醫療的局限性對于一些患者而言還是較陌生的,需要加強醫學科普和健康宣教。營造尊重科學、尊重醫生勞動的良好氛圍,創造和諧友愛的社會環境,才是解決醫療糾紛的根本。
治理暴力傷醫 需在事前預防發力
▲ 中國政法大學醫藥法律與倫理研究中心?李國煒
醫療場所暴力事件具有極強的負外部性,妨礙醫務人員的工作、生活,干擾醫療秩序,甚至危及公共安全。治理暴力傷醫,事前預防遠勝事后救濟,可以參照《民用航空法》賦予醫療機構負責人及保安人員更多處置權。
應立法彰顯事前預防理念
經驗告訴我們,事前預防遠勝事后救濟。立法機關應進一步健全法律制度。目前醫療場所暴力事件多被歸因為醫德醫風,或者指責為“醫鬧”滋事,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的重要性尚未被充分認知。建議立法明確規定“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或其他非法方法,妨礙醫療業務的執行”,“醫療機構應采取必要措施,以確保義務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的安全”。
賦予醫療機構
更多處置權
由于公安機關介入的時機多在傷害發生之后,遏制暴力的良機可能多已喪失。在我國航運航空法律中,船長和機長則具有突發事件處置權,如《民用航空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飛行中,對于任何破壞民用航空器、擾亂民用航空器內秩序、危害民用航空器所載人員或者財產安全以及其他危及飛行安全的行為,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機長有權采取必要的適當措施。
目前《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正在立法進程中,建議立法比照上述規定,賦予醫療機構負責人及經其授權的保安人員采用約束帶、警繩約束暴力行為人(準暴力行為人)或將其驅離的權力。當然約束、驅離是否必要,同時需要考慮被約束人、驅離人是否仍須接受治療或該約束、驅離行為是否將危及其身心健康等特殊情形。
強化醫院安全防范系統建設
醫療機構應切實采取必要措施。醫療機構應加大投入,強化醫院安全防范系統建設,諸如加強安保人員配備及其處置暴力事件能力訓練、加強暴力事件處置預案演練、開設應對暴力事件教育課程等。
同時,還可將懲戒暴力行為的法律規范轉化為通俗易懂的宣傳標語和圖畫,懸掛或張貼于醫療機構暴力易發空間,提示潛在行為人實施暴力行為的法律后果,以形成有效阻嚇。
重視人文關懷
在湖南這起案件中,80歲的患者王某及其家屬為了住院在醫院老年科門診和急診科門診之間往復奔走,或許也是誘發暴力事件的起因。倘若醫務人員能多一些換位思考,并予以安撫勸慰,結果可能會不一樣。
“一盎司的預防勝過一磅的治療”。千里之行,始于吾輩,我們做些什么的時候到了。
發表評論
最新評論
-
new醫生訴公安行政不作為
近日,湖南某醫院醫生江鳳林起訴當地公安機關等政府機構“行政不作為”的消息,在醫藥圈里廣為傳播。
2020-05-07 -
04-142020
回看中國醫療第一賠償案
醫院承認有錯 反悔未獲法院支持
-
01-252018
抗生素 一針損失35萬
醫方以診療、用藥符合常規,結果會是怎樣呢?
-
new不合理使用抗菌藥物或有嚴重后果
當前流感爆發,抗菌藥物被廣泛使用。
2018-01-25
-
有醫患糾紛也不能強占病床
2017-07-28 -
福建女童輸血染艾 是否屬于“無過錯輸血”?
2016-04-18 -
醫療決策困境 誰來決定放棄?
2016-04-18
-
醫生訴公安行政不作為
2020-05-07 -
回看中國醫療第一賠償案
2020-04-14 -
不合理使用抗菌藥物或有嚴重后果
2018-01-25 -
抗生素 一針損失35萬
2018-01-25 -
列了一大堆 話沒講幾句 知情同意成了“免責協議”
2019-06-27 -
有醫患糾紛也不能強占病床
2017-07-28 -
醫療決策困境 誰來決定放棄?
2016-04-18